01國務院 關于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國發〔2023〕15號
國務院:在普惠金融重點領域服務中融入綠色低碳發展目標。支持農業散煤治理等綠色生產,支持低碳農房建設及改造、清潔炊具和衛浴、新能源交通工具、清潔取暖改造等農村綠色消費,支持綠色智能家電下鄉和以舊換新,推動城鄉居民生活方式綠色轉型。豐富綠色保險服務體系。
02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征集裝配式建筑可復制可推廣技術體系和產品的通知 建辦標函〔2023〕271號
征集對象為通過評估的第一、二批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自主研發的成套技術體系和產品。非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申報的技術體系和產品,應具有較為突出的示范引領作用。
03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3〕1409號
國家發改委: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聚焦破解綠色低碳發展面臨的瓶頸制約,激發地方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推進試點任務、實施重點工程、創新政策機制,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行業標準《民用建筑綠色設計標準(局部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是:1.與全文強制國家工程規范的有關要求相協調;2.與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技術內容對標;3.補充綠色建筑中的低碳設計相關內容;4.擴充與綠色建筑設計相關的新方向、新技術。
04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開征求對《綠色建材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工信部:到2025年,綠色建材全年營業收入超過2600億元,2023-2025年年均增長15%以上。發布4項以上建材行業碳減排技術指南,培育30個以上特色集群,建設50項以上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政府采購試點城市不少于100個,綠色建材獲證企業達到6000家,綠色建材引領建材高質量發展、保障建筑品質提升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到2027年,綠色建材全生命周期內“節能、減排、低碳安全、便利和可循環”水平進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國際知名度高的綠色建材生產企業和產品品牌,星級綠色建筑力爭全面推廣綠色建材。
05深圳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深圳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2023〕84號
廣東省深圳市:擴大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推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和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共同發展,推廣集成模塊化建筑應用,加快推進裝配式裝修。到2025年,新增裝配式建筑面積不少于5000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60%。
06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的通知
廣東省深圳市:申報單位條件1.由建設單位申報,或由建設單位牽頭與主要參建單位(設計、施工、EPC)組成聯合體申報。2.申報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設單位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
07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住房建設和水務局 關于公開征求《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推進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建筑發展實施細則(修訂)》意見的通告
廣東省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區管委會設立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區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建筑節能和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等相關活動的獎勵和扶持,具體扶持辦法另行制定。
08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實施《中山市裝配式建筑設計指南》(2021版)的補充通知
廣東省中山市:適用范圍(一)實施意見中要求采用裝配式建造的項目,應按照國標或省標要求建設并進行裝配式建筑評價,裝配率不得低于50%。(二)根據實施意見開展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及我市其他自主采用裝配式建造的項目,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用裝配式建造技術,自主確定裝配化程度,符合國標或省標要求的,可進行裝配式建筑評價。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關于實施裝配式建筑項目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通知 湛部規2023-18 湛公積金委〔2023〕4號
廣東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預評價為基本級、A級標準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在現行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10%確定;職工購買預評價為AA、AAA級標準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在現行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20%確定。
09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關于實施裝配式建筑項目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通知
湛部規2023-18 湛公積金委〔2023〕4號廣東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預評價為基本級、A級標準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在現行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10%確定;職工購買預評價為AA、AAA級標準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在現行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20%確定。
010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開展佛山市裝配化裝修試點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佛山市:申報單位。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實施試點項目所必需的組織、人才、資金等。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項目建設單位,也可與設計單位、總承包單位或裝配化裝修專業分包單位聯合申報,總承包單位、裝配化裝修專業分包單位經項目建設單位同意可獨立申報。
011廣州市智能建造試點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關于開展廣州市智能建造資源手冊(2023年版)內容征集申報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廣州市:征集對象:(一)注冊地在廣州市,從事智能建造活動的生產、經營、科研或教學等相關單位;(二)注冊地在外地,在廣州從事智能建造相關活動的單位亦可申報。(三)本次征集對象分為兩大類:企業類、科研科教類;其中企業大類又分為五小類:數字設計類、智能施工類、裝配式構件生產類、智能裝備類、科技及服務類。
012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青島都市圈發展規劃的通知 魯政字〔2023〕168號
山東省:深入實施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加強綠色消費引導,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推廣節能環保汽車、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等綠色產品,培育統一綠色消費市場。深入實施綠色生活創建活動,加強綠色生活方式引導。共建綠色城市標準化技術支撐平臺,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筑標準。完善城市綠色交通綜合體系,加強城市大容量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統建設管理。到2030年,青島、煙臺、濰坊等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01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城市更新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字〔2023〕168號
山東省:大力發展以裝配式建筑為主要內容的新型建筑工業化。到2025年,綠色建筑占城鎮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達到100%,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消耗比例達到10%,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以上。
014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公布2023年度山東省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試點示范項目的通知
山東省:經各市推薦、現場核查、專家評審等程序,確定8個項目為示范項目,56個項目為試點示范創建項目。
015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對《日照市裝配式建筑輕鋼結構補充定額》征求意見的公告
山東省日照市:本定額包括裝配式墻體輕鋼龍骨、裝配式樓地面(屋面)輕鋼龍骨、裝配式樓梯輕鋼龍骨、裝配式零星輕鋼龍骨;裝配式壓型樓承板、裝配式墻面壓型鋼板;抗拔螺栓、抗剪螺栓;裝配式復合外墻掛板、裝配式墻面基層結構板;裝配式樓面、屋面基層結構板;裝配式被動房屋墻面樓面屋面保溫等內容。
016棗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棗莊市碳達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棗政字〔2023〕27號
山東省棗莊市: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發展,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綠色建材,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劃、設計、生產、運輸、施工、交付等建造全過程,積極推行綠色建造。到2025年,民用建筑達到綠色建筑基本級及以上要求,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3%左右。到2030年,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比例達到60%,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進行規劃建設的面積比例達到60%以上,中心城區積極推廣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
017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辦公室 關于加快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青西新管辦發〔2023〕32號
山東省青島市:工作目標:(一)按照“普及一星、鼓勵二星、支持三星”綠色建筑總目標,在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基礎上,到2025年,我區新建民用建筑中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面積比例達100%,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面積比例力爭達到40%。(二)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到2024年,新區新建民用建筑項目的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達50%,逐年提升比例。(三)綠色建筑設計、施工及運行標準有效落實,建筑節能水平進一步提升,建筑舒適性不斷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超低能耗建筑、清潔能源應用廣泛發展。
018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辦公室 關于加快發展應用建筑節能與結構一體化技術的通知 青西新管辦發〔2023〕31號
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重點推廣技術:經評審及研究論證,具備成熟設計、施工及驗收的標準體系,符合現行國家、省、市建筑節能及消防標準要求的復合一體化模板保溫系統、鋼絲網架保溫系統、大模內置保溫系統及裝配式復合墻板系統等一體化技術均可在新區推廣應用,其中外置高精度保溫墻板現澆混凝土墻體系統及裝配式復合墻板系統為新區重點推廣技術。新區內新建民用建筑一體化設計宜優先選用符合重點發展方向技術產品。
019泰安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泰安市碳達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政發〔2023〕8號
山東省泰安市: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優化城鄉空間布局,合理規劃城市建筑規模,統籌安排建設用地指標,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融入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出讓、方案設計、建設施工等建設全過程。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落實建筑拆除管理辦法,杜絕大拆大建。推進縣城綠色低碳發展,建設綠色城鎮和綠色社區,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社區、園區爭創零碳試點。
020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對市政協十六屆二次會議第70號提案 關于大力推行裝配式鋼結構建造打造綠色智慧新城的答復 臨建提案字(2023)第7號
021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調整裝配式建筑工程計價規定的通知 閩建筑〔2023〕23號
福建省: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各地已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2024年1月1日之前已發出招標文件或已簽訂施工合同(或工程總承包合同)的,按其約定執行。
022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財政廳 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試點片區的通知 閩建科函〔2023〕96號
福建省:各設區市(含平潭,以下不再重復)在所轄的某個縣(市、區)范圍內選擇相對集中、交通便利、減碳降碳潛力較大、具有較好示范效應的片區,集中開展高星級綠色建筑、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太陽能建筑應用、超低能耗建筑、碳排放監測平臺、碳排放測算等各類綠色低碳項目建設(以下統稱試點片區項目)。擇優確定3個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試點片區,每個片區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補助。廈門市入選試點片區不占省級補助名額。
023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發布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福建省裝配式建筑裝配化裝修工程量清單計算標準》的通知 閩建科〔2023〕38號
福建省:經組織審查,批準為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號DBJ/T 13-429-2023 ,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024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發布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福建省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通知 閩建科〔2023〕40號
福建省:編號DBJ/T 13-305-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原《福建省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J 13-305-2019同時廢止。
025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發布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福建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通知 閩建科〔2023〕41號
福建省:編號DBJ/T 13-62-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原《福建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J 13-62-2019同時廢止。
026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印發《福建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2023年版)》的通知 閩建辦建〔2023〕6號
027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發布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福建省建筑節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標準》的通知 閩建科〔2023〕37號
福建省:經組織審查,批準為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號DBJ/T 13-112-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原《福建省建筑節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規程》DBJ/T 13-112-2009同時廢止。
028廈門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試點產業基地名單的通知
福建省廈門市:2023年度第一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名單7家;2023年度第一批智能建造試點產業基地名單4家。
029龍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7部門 關于印發深入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龍建設〔2023〕7號
福建省龍巖市:開展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創建行動,推廣綠色化、工業化、信息化、集約化、產業化建造方式,積極發展裝配式建筑,鼓勵采用鋼結構、組合結構等裝配式體系,推進部品部件通用化、模數化、標準化,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各縣(市、區)應按照既定年度目標落實裝配式建筑項目,到2025年,全市新建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
030寧德市生態環境局等七部門 關于印發《寧德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的通知 寧市環綜合〔2023〕9號
福建省寧德市:推進城鄉建設領域協同增效。優化城鎮布局,合理控制城鎮建筑總規模,嚴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多措并舉提高綠色建筑比例,推動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鼓勵建設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綠色建材,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逐步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鼓勵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過程中同步實施建筑綠色化改造。鼓勵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過程中同步實施建筑綠色化改造,開展街巷微整治、空間微改造、景觀微更新“三微行動”。推進城市綠色照明,控制過度亮化和光污染。加快推進蕉城、福安整區(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建設。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加快農房節能改造。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統籌考慮減污降碳要求,營造自然緊湊鄉村格局,梯次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031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 關于加快培育和壯大我省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意見 建市規〔2023〕1號
安徽省:集中組織裝配式建筑關鍵崗位(構件制作工、吊裝工、灌漿工等)技能培訓工作,并開展相關職業(工種)技能等級評價。鼓勵高等院校設立智能建造等相關專業,加大對裝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興職業(工種)建筑工人培養。至2025年底,裝配式建筑關鍵工種(構件制作工、吊裝工、灌漿工等),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032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公布第四批安徽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園區的通知 建科函〔2023〕605號
安徽省:在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初審推薦基礎上,經現場核查、專家評審和網上公示,確定16家單位列入第四批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全椒經濟開發區裝配式產業園列入第四批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區,現予以公布。
033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2023年度安徽省智能建造試點工程項目的公示
安徽省:組織專家進行復核評審,擬將29個項目列入2023年度安徽省智能建造試點工程項目。
034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關于印發《合肥市超低能耗建筑技術導則(試行)》的通知
安徽省合肥市: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氣密性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1 預制剪力墻結構外墻內葉板豎縫宜采用現澆混凝土密封方式,橫縫宜采用高強度水泥基灌漿料密封;2 裝配式框架結構外墻內葉板豎縫和橫縫宜采用柔性保溫材料封堵,并應在室內側進行氣密性處理;3 預制剪力墻外葉板豎縫和橫縫處夾心保溫層表面宜先涂刷防水透汽材料, 再從板縫口填充直徑略大于縫寬的通長聚乙烯棒, 沿板縫口灌注改性耐候硅酮密封膠進行封堵;4 預制剪力墻外墻預留螺桿洞或腳手架洞直徑小于 50mm 以下的, 宜采用聚氨酯保溫材料填實。裝配式夾心保溫外墻,外門窗應采用內嵌式安裝方式;裝配式夾心保溫外墻板的豎縫和橫縫應做阻斷熱橋處理。
035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關于印發《合肥市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細部構造規定(一)》的通知 合建產〔2023〕5號
安徽省合肥市:凡本規定與現行標準規范不一致的,應以現行標準規范為準。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036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關于我市6-8月裝配式建筑設計審查情況簡報 合肥市裝配式建筑統計簡報(2023年前三季度)
安徽省合肥市:2023年前三季度,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1499.28萬平方米,其中新開工裝配式民用建筑面積1052.93萬平方米,同比增長60.1%,裝配式建筑占新開工建筑面積比例為43.09%。全市在建裝配式民用建筑項目247個,建筑面積2763.42萬平方米,同比增長49.4%。
037六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征求《六安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 意見的通知
安徽省六安市:全市在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建筑項目的基礎上,積極在房地產開發項目和產業園區中推廣裝配式建筑建造技術,穩步擴大應用范圍。到2025年末,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以上;到2030年末,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5%以上。
038宿州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印發《宿州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宿房調辦〔2023〕1號
安徽省宿州市:全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地上2萬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區鼓勵采用裝配式建筑。支持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筑企業申請戰略性新興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性企業扶持政策。滿足裝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項目,其外墻預制部分建筑面積不超過裝配式建筑各單體地上規劃建筑面積之和的3%,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039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公布2023~2024年度首批認定浙江省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企業及復評通過企業名單的通知 浙建建發〔2023〕102號
浙江省:按照相關程序,認定浙江杭州灣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等35家企業為2023~2024年度首批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企業,浙江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143家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企業復評通過。
040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2023年度杭州市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企業名單的公示
浙江省杭州市:總承包示范企業 36家,專業承包示范企業14家。
041桐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申報2022年桐廬縣鋼結構裝配式農房補助資金的通知
浙江省桐廬縣:補助標準為50元/平方米,補助面積按照審批面積建筑確定(混合住宅不包含磚混面積),有變動的按竣工面積核定且不超合法審批面積。
042嘉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擬入選嘉興市新型建筑工業化和勘察設計專家的公示
浙江省嘉興市:擬入選嘉興市勘察設計專家106名、建筑工業化專家63名。
043臺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做優做強的實施意見 臺政辦發〔2023〕37號
浙江省臺州市: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建立以標準部品為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體系。全市公建項目應優先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筑。自2023年11月1日起,全市新出讓住宅項目不小于總畝數的10%應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高裝配率裝配式建筑、裝配化裝修,推進裝配式裝修部品基地建設,開展裝配化裝修試點工作,推廣整體廚衛、裝修部品和設備管線集成化等技術應用。國家級、省級示范基地榮譽的分別獎勵300萬元、200萬元,其中鋼結構工業化基地獎勵分別增加100萬元、50萬元。采用鋼結構裝配式的商品房項目,不超過規劃地上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面積的4%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規劃各單體不計入容積率核算的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其計容建筑面積的5%。
044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四川省第五批通過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質量保障能力評估企業名單的通告 川建通告〔2023〕221號
四川省:8家企業通過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質量保障能力評估。
045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發布《川渝地區城鄉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第一批)》的公告
046阿壩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阿壩州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阿府辦發〔2023〕21號
四川省阿壩州:有序實施裝配建筑。政府資金投資或主導的項目帶頭推進裝配式建造技術,社會投資項目加快推廣使用。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在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等項目的應用,在市政橋梁、綜合管廊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中積極推行裝配式技術,在施工現場辦公用房、施工圍擋、場地硬化、臨時道路等臨時設施中推廣使用標準化預制部品部件。鼓勵在農村居民住房、旅游民宿建設中使用輕型鋼結構。到2025年,力爭新建公共建筑、工業建筑中裝配式建筑的占比達到50%以上。
047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加強裝配式建筑建設管理的通知》意見建議的通知
四川省攀枝花市:擬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新劃撥或出讓土地的項目裝配率,按公共建筑項目不低于40%、其余新建項目不低于35%執行;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新劃撥或出讓土地的項目裝配率不低于50%。
048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發布《成都市智能建造企業水平評價指標(試行)》的通知 成住建發〔2023〕147號
四川省成都市:推動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轉型發展,由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有關單位,以建設智能建造新產業、構建智能建造產業鏈、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推動成都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 在充分的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指標。本次編制的評價指標為試行版,對促進成都市智能建造發展具有引導性和指導性作用。
本指標共分為8個章節, 主要內容包含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企業基本情況;5.智能建造基礎設施;6.智能建造項目應用;7.技術創新;8.提高項。
049墊江縣人民政府 關于大力推進建筑產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 墊江府發〔2023〕9號
重慶市墊江縣:到2025年,全縣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5%;到2027年,全縣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建成一批A級及以上高裝配率的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全縣政府投資和主導建設的建筑工程項目,有條件的道路、橋梁、隧道項目全面采用裝配式建筑或裝配式建造方式;鼓勵轄區內工業與物流倉儲類項目,農村集中建房、農民自建房等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自2023年起,政府投資公用建筑裝配化率應達到80%;社會投資建設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或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的比例應達到20%。
050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發布《裝配式混凝土建筑設計標準》的通知 渝建標〔2023〕4號
重慶市:編號為DBJ50/T-429-2023,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